关于干部培训班学员改进学风、严格自律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7年2月27日

(平组[2013]9号)

 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贯彻落实的意见,结合当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市委组织部对调训的干部培训班学员(以下简称“学员”),就改进学风、严格自律提出如下规定:

1、端正学习态度。学员应把加强学习当成一种政治任务、一种历史使命、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应深刻认识到参加培训学习是党的关心和培养;是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素质和能力的有效捷径。坚决克服“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学习”、 “学不学都一样,不影响工作”、“只要干好就行,学习没啥大用”等错误思想认识,应以积极和主动的姿态参加培训学习。学员不论级别高低,都应严格自我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培训学习制度和纪律。

2、严格请销假制度。学员参加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因单位工作原因请假,确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本人填写统一格式的请假条,由培训机构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生效;超过1天的,由学员单位党组(党委)向市委组织部写出书面请假报告,由市委组织部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生效。返校后,按照审批权限及时销假,不及时销假的按旷课处理。

3、严肃课堂纪律。学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或事先指定的培训地点,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准迟到、早退和旷课;不准在上课期间接打电话、闲谈走动、频繁出入或到场外抽烟;不准请人代为听课;不准请人代写学习笔记和论文;不准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

4、厉行勤俭节约。学员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坚决破除和摒弃陈旧的人情观、消费观和娱乐观,严禁相互请吃、吃请,不搞任何特殊化,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之风,牢固树立科学的事业观、价值观和生活观。

5、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员应把理论联系实际作为提高培训学习效果的有效手段,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带到培训班上来,带着问题去学习、去思考、去调研。必须参加统一安排社会实践活动、社会调研活动,必须在培训结束之前撰写出一篇以上的社会调研报告或学习心得体会,切实把学习培训的成果转化为科学的工作谋划和实际的工作成效。

6、严守廉政纪律。学员应按照中央保持党的纯洁性的要求,在培训中自觉增强党性锻炼,模范遵守有关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严禁午间饮酒,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赠送礼品,严禁到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活动,严禁用公款支付个人消费费用,切实倡导文明清新之风,抵制庸俗奢靡之气,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培训机构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能,严格要求,加强学员管理,对学员实行量化考评,对量化考评不及格的学员,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市委组织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必要时联合市纪委,严格追究违反规定的责任,视其情况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职检查等处理。

 

 

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

                                                   2013年3月5日

 


供稿:学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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