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学历认证办法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日

党校学历包括函授(中函、省函)和自办班(市委党校)学历。

一、党校学历(中函、省函)在河南省委党校官网统一办理。

二、自办班学历由办公室根据自办班学籍档案进行认证。

三、自办班学籍档案不全的,在市委党校举办的班次,由办公室提供《市委党校学历情况调查表》,由认证本人填写基本情况,班主任、两名任课教师签署意见,证明本人确实为本校毕业生的,由办公室学历认证经办人员逐一核实(核实情况标注),情况属实的,予以认证。

四、自办班学籍档案不全的,在县(市、区)党校举办的班次,由办公室提供《县(市、区)党校学历情况调查表》,由认证本人到就读的县(市、区)党校填写基本情况,班主任、两名任课教师签署意见(情况是否属实,签名,联系电话,日期,)证明本人确为本校毕业生的,由所在县(市、区)党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委党校办公室。由办公室学历认证经办人员核实情况真实后(核实情况标注),予以认证。

五、办公室要完善学籍认证资料档案,建立认证台帐,标注认证日期、留存认证学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认证情况表原件等资料。

六、《学历情况调查表》要填写真实,证明人员要据实填写,实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谁签字,谁负责。


供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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