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四届全民健身大会市委党校健身活动实施方案
平校工〔2017〕2 号
发布时间:2017年5月24日

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平政办〔2017〕3号)精神,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健身活动,推进活力党校、魅力党校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关于举办平顶山市第四届全民健身大会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7〕53号)要求,报经校党委同意,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平顶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通过倡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进活力党校、魅力党校建设,营造崇尚健身、参与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不断为党校事业发展凝聚蓬勃动力,为把市委党校打造成红色学府、新型智库、向往之地、精神家园助力加油。

二、活动主题

健身你我  活力党校  健康鹰城 

三、活动内容

(一)健身活动时间:2017年4月—12月(详见健身活动日程表)。

(二)健身活动地点:办公楼前运动场、文体馆等。

(三)健身活动项目

1、全民健步走网络竞赛活动(咪咕健步走);2、拔河比赛(以党支部为单位参赛,每队10人,至少2名女性);3、乒乓球赛;4、两人背夹球侧跑(以党支部为单位参赛,每队报4组8人);5、立定跳远(男);6、象棋(男);7、跳棋(女);8、羽毛球;9、两人三足跑;10、掷飞镖;11、跳绳(女);12、托球跑(以党支部为单位参赛,每队报8人);13、双升扑克大赛;14、健步走登平顶山。

(四)健身活动要求

1、每位教职工限参加三项健身活动(不含集体项目),对于获得健身活动项目比赛前三名的党支部和教职工、参与全民健步走网络竞赛赛段前六名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2、活动项目比赛期间,严禁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凡发现有替赛等舞弊行为将取消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3、担任裁判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代表本部门参加健身项目比赛。裁判人员要认真负责,公正裁决,不得询私舞弊。

4、参赛人员要自觉遵守比赛规则,文明参赛,赛出友谊,赛出风格。凡报名后不参加比赛和比赛开始15分钟不到场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比赛资格。

5、全体参赛人员要注意安全,防止发生各类意外事故,保证比赛活动顺利进行。

6、各健身活动项目报名表须于5月22日前报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为弃权。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换人,有特殊原因,须经校工会同意后方可变更。

四、组织方式

本次全民健身活动从2017年4月至12月进行,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根据自己的特长、爱好及活动规定的要求等条件,报名参加集体项目或单项健身活动。参与全民健步走网络竞赛活动的教职工,请自行下载竞赛APP,认真按照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要求参与线上活动。

附件:1、市委党校健身活动项目日程表

      2、市委党校健身活动项目报名表

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工会

2017年5月11日

附件1

注:1、尊重裁判,重在参与,快乐健身,安全第一;2、参赛队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候场,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弃权;3、各项比赛解释权归裁判组。


附件2

供稿: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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